80万保费打了水漂?邯郸市民控诉中国人寿诱导销售

近日,河北邯郸市民党先生向媒体反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永年支公司及其保险代理人李某存在诱导销售、虚假宣传、代签字等多项违规行为,导致其父亲自2011年起累计缴纳的80余万元保费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严重影响了其家庭的未来生活质量。

据党先生介绍,其父亲自2007年起通过李某购买中国人寿保险产品,截至2024年共投保10款保险,累计缴纳保费806794元。由于其父亲文化水平有限,投保时完全依赖李某的口头介绍,对保单条款缺乏深入理解。直到2024年10月,家人才发现保单内容与李某的宣传严重不符,随即展开了维权行动。

党先生认为,李某存在以下六大问题:

一、诱导销售,隐瞒健康告知义务。在销售涉及高血压病史的保险产品时,李某声称“只要无医院就诊记录,高血压不影响投保”,诱导党先生的父亲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此举涉嫌违反《保险法》及相关规定。

二、误导宣传,混淆“退保”与“取钱”。李某在推销“国寿盛世传家终身寿险”时,宣称“第10年可自由取钱”,但实际上需退保才能获得现金价值。此外,他还使用“存钱”“赠送账户”等话术,推销其他保险产品,并捆绑销售万能险,导致党先生父亲误将保险与银行理财混淆。

三、虚假承诺,夸大收益与保障。李某多次邀请其父亲参加新品发布活动,并在活动中使用“活一辈子领一辈子”“收益最高”“30年如数返还”等夸大宣传的话术,并片面对比银行存款、国债利率,合同条款中却未载明相关承诺,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四、赠送“额外利益”,诱导投保。李某以“赠送贵州旅游”“权益卡”等合同外利益吸引投保,涉嫌违反《保险法》关于禁止给予投保人额外利益的规定。

五、阻挠退保,利用人情施压。党先生父亲曾在犹豫期内要求退保,但李某以“刚换了新领导,卖给领导一个面子”为由劝阻,并请其父亲吃饭拖延办理,涉嫌违反保险销售合规要求。

六、代签字、未交付保单,程序违规。党先生父亲投保的8份保单中,有3份签名非其父亲本人笔迹,且纸质保单长期未交付,致使其无法核实条款内容,违反相关规定。

针对此事,党先生希望中国人寿能够退还保费。中国人寿永年支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事件已解决,但未就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给出明确答复。媒体多次联系党先生,试图确认其是否已退回保费,但未获得回应。

一位保险从业人员指出,即使全额退回保费,对投保人来说也是有损失的,因为这笔钱本可以在期间获得国债或银行定期存款的利息收入。

保险销售行为的规范性一直是行业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近年来,部分保险代理人利用老年人金融知识薄弱的特点,以话术包装复杂产品,导致纠纷频发。2023年9月28日,《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公布,并于2024年3月1日正式施行,旨在规范保险销售行为,保护投保人权益。该办法对保险销售行为的三个阶段(销售前、销售中、销售后)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制。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和指导意见,都为保险销售行为的规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然而,现实中类似党先生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这反映出保险行业在合规经营方面仍然存在挑战,需要加强监管,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邯郸80万保费纠纷:中国人寿代理人被指诱导销售,虚假宣传邯郸80万保费纠纷:中国人寿代理人被指诱导销售,虚假宣传

作者 Ludw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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