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材IPO疑云:一场68亿营收引发的数据罗生门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南新材”)这家以铜基新材料为主业的公司,正在冲击资本市场。然而,仔细翻阅其招股书,却发现一些令人玩味的地方。最显眼的,莫过于其披露的2023年营业收入,与鹰潭市工商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存在显著差异,高达3.09亿元。这不禁让人质疑,究竟哪个数据更接近真相?这背后又隐藏着什么?
消失的3.09亿:招股书与官方榜单的“数字游戏”
根据江南新材的招股说明书,其2023年营业收入为68.18亿元。但鹰潭市工商业联合会和鹰潭发布《2023年江西民营企业百强榜单》中,江南新材的营收数据却被精确列为65.09亿元。这3.09亿元的差额,可不是小数目,占公司当年营收的4.5%。
这让我联想到此前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虽然性质不同,但同样是营收数据出了问题。瑞幸当年虚增收入,最终导致公司退市,并面临巨额罚款。江南新材的营收数据差异,虽然不能直接与财务造假划等号,但数据的不一致,无疑给投资者留下了疑问。
中信证券的“双重失守”:保荐责任与过往项目的阴影
作为江南新材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纪若楠、石家峥,本应肩负起对招股书数据真实性的核查义务。《证券法》明确规定,保荐人应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然而,在江南新材的案例中,这份核查似乎打了折扣。招股书及保荐工作报告中,对这3.09亿元的差异只字未提,也没有对65.09亿元数据的来源给出合理解释。
更令人担忧的是,纪若楠此前参与保荐的观典防务,在转板后业绩大幅下滑,甚至被出具保留意见。不禁让人怀疑,中信证券在数据校验上是否存在疏忽?保荐机构的职责,不仅仅是帮助企业上市,更重要的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盲区”:收入确认环节的缺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会计师应对重大交易实施函证、实地走访等实质性程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签字会计师胡素萍、邱小娇、李蓓,在审计报告中确认江南新材财务数据真实,但同样未能对这3.09亿元的差异给出解释。
如果65.09亿元的数据来自审计前,那么会计师是否应该执行期后事项审计程序?如果属于申报数据,是否涉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披露义务?然而,在招股书的“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章节,我们并没有看到任何调整痕迹。这让人不得不怀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收入确认环节的核查深度是否足够?
“闪电”审核背后的隐忧:信息披露与审核效率的平衡
江南新材从过会到提交注册,仅用了7天时间。这种“闪电”速度,本应是审核效率高的体现,但结合前述的数据疑点来看,却让人感到一丝不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要求,对信息披露质量存在疑问的应当加大问询力度。然而,在公开审核问询函件中,我们并没有看到对政府协会公示数据与申报数据差异的追问。在核心财务指标存疑的情况下,仍然维持如此快的审核节奏,是否与“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原则相悖?
我们不能否认监管部门提高审核效率的努力,但在追求效率的同时,更应该注重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所谓的“闪电”审核,很可能变成对投资者不负责任的“盲审”。
这场围绕江南新材营收数据的“罗生门”,涉及了企业、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核部门。各方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可能存在的责任,都需要监管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在全面注册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我们更需要关注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与审核效率之间的平衡,才能真正实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