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旅联合(600358.SH)公告称收到江西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信息披露不规范和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公司及相关高管受到处罚。

信息披露不规范具体体现在:

  • 高管奖励未及时披露:2019年-2022年,公司控股股东江旅集团对时任总经理彭承和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扬发放奖励,公司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直到2024年10月款项才被退还。
  • 重大合同及股权转让信息披露滞后:公司与贵溪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贵溪市白鹤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子公司新线中视转让上海翃韵51%股权事项均未及时披露,存在较长时间的延迟。
  •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存在错误:2022年关联交易披露总金额存在误差,关联交易对手信息也存在错误。

财务核算不规范具体体现在:

  • 新线中视人员费用归集错误:2019年至2021年,新线中视未将业务部门的人员费用归集至主营业务成本,而是计入管理费用,导致主营业务成本核算不准确,金额分别为472.79万元、927.73万元、2150.68万元,虽然未影响公司最终的利润,但这严重违反了会计准则。
  • 商誉减值测算不规范:2019年至2022年,公司对新线中视商誉相关资产组评估时,部分资产组因业务未完全开展,公司未将其纳入评估范围,评估的资产组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商誉减值测算不规范。

处罚结果:

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国旅联合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曾少雄、彭承、赵扬、石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高管需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事件分析及未来展望:

本次处罚反映出国旅联合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影响了公司的声誉。公司需要认真对待江西证监局的处罚决定,积极整改,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规范财务核算,以维护投资者利益,提升公司形象。未来,国旅联合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可持续发展。 投资者需密切关注公司后续的整改情况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免责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应独立判断并承担投资风险。

作者 Ludw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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