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正式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该机制旨在引导保险公司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科学审慎地进行产品定价,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具体而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定期发布预定利率研究值,该值将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0年期国债收益率等市场指标。保险公司需参考协会发布的研究值,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定期研究并动态调整普通型、分红型和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最高值。

调整机制包含明确的细则:当公司在售产品预定利率连续两个季度比研究值高或低25个基点及以上时,需分别下调或上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调整幅度为0.25%的整倍数,并需在两个月内完成新老产品切换。同时,公司需加强久期和利率风险管理,畅通资产端投资收益率向负债端定价的传导机制。

目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业内人士分析,由于现有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暂未达到触发下调机制的条件。

该通知强调,面对市场利率或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短期变化,公司应及时启动决策机制,调整产品预定利率。此外,公司还需加强产品精算假设的回溯分析,持续监测存量业务的资产负债匹配情况,有效管理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提升可持续经营水平。

作者 Ludw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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